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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再增1家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商外汇服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0 11:03:37 次浏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在《中国外汇》2023年第5期发表署名文章《推动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刘斌透露了最新外汇政策以及相关数据。刘斌透露,2022年新增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开展跨境电商外汇服务,扩大资金结算服务范围,以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诉求,全年23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共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9.7亿笔。在此之前,截至2021年10月底,有21家支付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在《中国外汇》2023年第5期发表署名文章《推动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刘斌透露了最新外汇政策以及相关数据。刘斌透露,2022年新增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开展跨境电商外汇服务,扩大资金结算服务范围,以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诉求,全年23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共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9.7亿笔。在此之前,截至2021年10月底,有21家支付机构和12家合格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提供跨境结算。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2年8月,刘斌也曾对外发表署名文章,彼时其透露,已有22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年业务量达19亿余笔。也就是说,在2022年8月以后,新增一家支付机构可开展跨境电商外汇服务。全年新增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对于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方方面,刘斌表示,外汇局将在三方面采取动作:


一是优化市场采购结算渠道。支持在联网信息平台备案的市场采购主体在线自助收结汇,指导相关分局通过完善数据采集渠道、推动平台建设等措施,提升市场主体资金结算效率,确保外汇政策供给有效适配市场采购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2022年以来惠及中小微及个体商户8万余家。此外,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新设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河北唐山国际商贸交易中心等8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推进贸易新业态发展。


二是优化跨境电商业务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跨境电商提供多样化的跨境资金收付通道,统筹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在资金管理、汇率避险和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发展诉求。2022年新增4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开展跨境电商外汇服务,扩大资金结算服务范围,以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诉求,全年23家支付机构和14家银行共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9.7亿笔。此外,持续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年度贸易收汇或付汇规模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


三是完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管理。进一步做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支持政策落地推广,通过业务培训、案例分享等方式,传递新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同时细化银行审核与展业操作要求,在业务真实合规、风险可控等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研究推出委托境外加工、全球采购、承包工程第三国购买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模式,为企业生产经营节约物流和结算成本,更好地服务于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和实体经济创新发展。2022年以来,全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收支总额2185亿美元,业务保持平稳增长。


2023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将继续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做好政策供给、跟踪政策效果、保障政策落实,同时持续优化管理方式,让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紧跟高质量发展步伐。

一是持续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政策落地情况,深入调研市场新诉求,优化新型业务模式核查管理,扎实做好业务常态化监测和异常处置。

二是用好《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展业规范》等政策,提高机构展业能力。

三是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增加落地分行数量和业务种类,为新业态主体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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